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6名干部公示如下:
张泉柳,回族,1980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拟任永宁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哈东军,回族,1975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拟任永宁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张惠,女,1991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望洪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拟任永宁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李丹,女,回族,198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拟任永宁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瑞,1980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王泉,1976年9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纳秀锋,女,回族,1976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
周玉洋,1974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三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燕,女,1981年7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孙瑞,1974年9月出生,银川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督查大队三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何国栓,1983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韩敏,1972年11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程同刚,1988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姜海波,198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四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牛文锋,198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四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汪超,1990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永宁县公安局黄羊滩派出所四级警长,拟任永宁县公安局内设或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职务。
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举报电话为(0951)12380-2-5,来信请寄永宁县委组织部,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政府综合办公楼307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