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和《永宁县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永宁县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64人)已经十四届县委2021年第15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邢利斌 张 冬 姚建新 王贵娟 路 晶
王 军 翁 华 马自和 张 龑 唐英荣
马玉红 黄新年 王 娜 王 成 马婷婷
周建新 郭旭宏 马跃林 李成龙 茆德恒
雷燕宁 翁 宁 李 波 毛泽利 黄燕峰
崔 宝 王 富 吴允军 何 亮 哈东军
马 越 陈绍峰 夏建军 蒋红梅 郭 斌
张 莉 李克斌 杨志星 王海军 张晓丽
包 华 刘秀竹 陈国宝 王旺庄 马晓梅
张丽娟 李晓哲 杨 策 纳超英 马少锋
许 波 马 远 金 涛 李柄锋 张秉楠
夏 洁 魏月玥 王勇强 赵 超 杨 青
谢丽丽 张自军 朱志斌(挂职) 李辉钦(挂职)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2020年度永宁县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永宁县委组织部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举报电话为(0951)12380-2-5,来信请寄永宁县委组织部(永宁县杨和大街230号),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政府综合办公楼307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