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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党建督查“常态化”引导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
2018-05-02 22:14:00    来源:永宁党建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8-05-02 22:14:00

  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永宁县通过科学内容设置、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督查有效性,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梳理+分类,确保针对性。一是对区市“三大三强”“两个带头人”“人才强区”等重要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编印《区、市党的建设重要文件汇编》500本,印发至全县各基层支部。二是列出落实党组织基本制度情况、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等8个方面37项工作任务督查清单。重点针对“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常规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抽查+督查,提升规范性。一是强化日常抽查。建立组工干部“责任田”制度,每名组工干部定点联系6个基层党组织,每月采取不打招呼方式,不定期抽查各党(工)委、基层支部,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出不足,督促立整立改。二是开展拉网式督查,每月抽调机关单位党务专干,按照农村、机关、社区、学校、非公和社会组织6个领域成立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

  通报+质询,增强实效性。一是以“现场通报+提问质询”方式,在季度党建工作联系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以图片、案例形式在电子屏幕曝光,对党(工)委书记进行提问质询,各党(工)委书记现场承诺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目前,已开展各类专项督查12次,下发重点任务告知单2次,督查通报3期。二是建立绩效挂钩机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村(社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列入年度考核加减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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