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宁县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及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三个注重”为抓手,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2017年以来,先后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36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注重宣传教育做到防微杜渐。以教育引导为主,转发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学习,不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加大永宁党建网站、永宁党建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让党员干部深入了解,使提醒函询诫勉制度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规范行使公权的纪律“红线”。同时依托宁夏工委纪念馆暨永宁县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26场次,受教育人数6600余人次,切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审慎用权,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
注重规范程序做到严谨务实。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行为、方式以及程序。通过定期开展日常谈话、任前谈话和约谈等方式,发挥预警作用,防患于未然。并建立提醒、函询和诫勉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记录、函询书、诫勉审批表、个人说明等材料进行归档,便于跟踪管理和督促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注重分类施策做到运用有效。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时注重分类管理。在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依据审计结果对审计对象进行针对性提醒;在干部任前谈话中,实事求是的指出在干部考察谈话过程中发现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求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整改举措,确保工作有提升,对单位“一把手”指出存在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在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提醒,指出反馈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在干部监督举报查核中,对需要提醒、函询对象提出提醒及函询说明要求,做到应提醒尽提醒、应函询尽函询。